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8〕9号)和《苏工院关于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专项查检的通知》文件要求,提升系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厉打击毕业设计(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加大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买卖、代写行为查处力度。电子与通信工程系对2018级毕业设计(论文)开展质量专项检查。
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1.学习教督厅函〔2018〕6号和苏教办研函〔2018〕9号文件精神。(详见附件一、二)
2.严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关,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切实承担起学术德道教育和质量把关责任,从严要求,以教育和正面引导为主,及时纠正学生中存在的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3.加强查重、互评、答辩等各环节的督查和考核。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把关不严的教师,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在案,存在明显失职、渎职行为的,年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不得评为良好以上。
4.指导教师对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抄袭、代写、代买行为”自查,4月16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情况表(腾讯文档一)。
5.各专业组织教师(专业带头人、专业主任、副高以上职称)对本专业论文的15%进行质量抽检,4月20日前填写专业检查情况表(腾讯文档二)。
6.系部统计质量专项检查结果,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论文,反馈指导教师进行整改。
附件一 教育部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pdf
附件二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8〕9号.pdf
电子与通信工程系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