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和《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苏工院〔2014〕32号)等文件精神,本学期学院2022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范围
2022级全院在籍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高职统招(含高职单招)录取(艺术类除外)学生。
二、申请转专业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且无第(二)条限制者,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
1. 学生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 企业委托学院实施“订单培养”者;
3. 参加“竞争性选拔”转专业学生,第一学期所修课程经考核无不及格课程,且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已办理过转专业、转学的学生;
2.受纪律处分者;
3.身体条件不符合拟转入专业的要求。
三、转专业工作要求
1.各系(院)要做好学生的引导工作,避免学生盲目选择。
2.各系(院)转专业工作要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3.各转入系(院)做好获批学生在新专业学习的学业指导工作,如学分认定和课程补修等。
四、转专业进程安排
日期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2023年3月2日 | 下发工作通知。 | 教务处 |
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8日 | 组织学生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 | 各系(院) |
2023年3月14日前 | 审核报名学生条件,上报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及申请表(附件2)至教务处,要求纸质稿和电子稿。 | 转出系(院) |
2023年3月15日 | 教务处将转专业学生汇总表及申请表转至转入系(院)。 | 教务处 |
2023年3月17日前 | 对照条件,确定拟接收学生并报送拟接收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及申请表(附件2)至教务处,要求纸质稿和电子稿。 | 转入系(院) |
2023年3月23日 | 汇总复核各转入系(院)报送的拟接收学生名单,上报学院审批后公示。 | 教务处 |
2023年3月27日前 | 完成转专业学生的学分认定以及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发放转专业通知单(附件5),学生至转入系(院)完成报到。 | 教务处 各系(院) |
附件.zip
电子与通信工程系
2023年3月2日